广州4.1类危险品进口清关手续及资料 危险品报关服务
广州力行提供危险品进口清关一站式服务,包括3类/4类/5类/6.1类/8类/9类危险品等进口报关、报检、危险品拖车配送、危险品仓储装卸、目的地外验商检服务、堆位申请、分类鉴定报告办理、MSDS审核、危险公示标签审核与制作以及进口属地查验指导等。
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
(一)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报检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
2、检验报检货物中是否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货物的包装型式、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质量、包装标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报检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2、检验货物的包装方式、包装使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危险品进口清关商检调离操作流程详情:
现广州黄埔全通码头停止接受危险品,现危险品进口都转到黄埔新沙港码头、新沙码头、南沙码头、蛇口码头进口堆放。如之后要进口危险品的外贸企业要注意。 商检调离是指危险品在进口报关时需要做法检,在口岸报检时无法当时完时,商检局会出具一张商检调离单,在货物进口报关放行后,由收货人联系当地的商检局下厂验货。而商检局也会将此单内转到当地海关部门。 货物进口报关放行提货后,收货企业可自行准备好商检调离资料到商检局办理,在危险品仓库检验,应与商检局关员预约好时间接到危险品仓库进行验货,如果企业没有自理报检权,也可提供资料给我司为您提供管家式服务。 在做商检调理时应注意报关放行后货物运输到危险品仓库后不可拆箱使用,更不能售卖,需等关员检验通过之后才允许使用销售。
危险品进口报关商检调离的流程:
1、货物口岸清关放行,送达收货人后先不要开拆包装及使用
2、从报关行处拿回商检调离单
3、如自己公司有报检权,可自行去当地检疫局办理;如没有报检权,可委托报检代为办理
4、准备商检调离资料
5、向商检局提交商检资料
6、商检调离通过 注:中华进出口商品检疫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未经主管口岸验货而使用或者销售将被处罚货值5%-20%的罚款。
公司具有配套资质齐全的危险品仓库,危险品拖车,危险品现场查验人员,业务熟悉,旨在解决进口商在危险品进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和疑点,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通关提货,降低物流成本。多年的经验和专业团队,使得南沙港的危险品进口服务得到了广大进口商的信赖和认可。